部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

发表日期:2015-05-14   文章来源:市委组织部 分享至:

责任科室:办公室 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部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 一、机关党委工作制度

    机关党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,会议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。主要内容包括: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、决议精神,组织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;讨论决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和安排;分析综合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;讨论审议党支部报送的发展新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奖惩材料;讨论报送上级党委的重要材料以及其他重要事项;对本部干部的选拔、任免、调整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,供部领导参考。

    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。

一年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。

二、党支部工作制度

    (一)坚持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,加强对党员的理论教育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。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教育任务,做到内容、人员、时间三落实。

    (二)及时传达、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指示、决定、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,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执行,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
    (三)认真过好组织生活,做到有中心议题、有考勤、有记录,形式多样,生动活泼。

     支委会一般每季度开一次,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、决议精神,研究布置支部工作和其他重要事情。

支部委员每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围绕部的中心工作,就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问题进行总结,提出意见,检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     每年开一次党员大会,由支委会报告支部工作,并组织讨论,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(四)坚持支委联系党员制度,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、要求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支委会每半年至少分析、研究一次干部、职工的思想状况,主动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。

    (五)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支部要注意引导、教育青年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要及时安排专人负责,制订培养计划,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入党。对预备党员,也要加强教育、考察,按时讨论转正。

    (六)认真使用《党支部工作记录本》,及时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。各支部的党费及时上缴机关党委。

    (七)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支部工作集体讨论决定。支部书记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、精力,认真抓好思想政治、反腐倡廉、党员教育与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;对所在支部范围内干部的选拔任用、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;组织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完成好部的各项业务工作。



  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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